医保每人年缴80元7月起城乡统一标准
从2011年7月1日起,我市未成年人、农村居民和在厦就读的大学生的医保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90元提高到300元,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50元提高到80元。
近日,市政府出台了《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》,统一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,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类参保对象,从2011年7月1日起,不再区别城镇居民、农村居民、未成年人及大学生参保身份,全市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。
我市目前共有145万城镇职工和90万城乡居民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,参保人员每人每年最高可以享受21万元的保障额度,保障水平领先全国。
另外,记者还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,2010年8月至2011年3月底,参保人员到38家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就医共计29.09万人,参保人员门诊就医时的次均费用59.46元,同比下降14.71%,人均费用300.04元,同比下降了32.89%。(记者 林桂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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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门市医保参保人数突破235万 覆盖率达到98%
导报记者从昨日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的会上获悉,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目前已突破235万人,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8%。
经统计,厦门市从1997年7月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来,不断扩大参保覆盖面。截至今年3月底,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已达到235.43万人,其中职工参保145.36万人,城乡居民参保90.07万人,扣除铁路、电力行业职工参加省医保统筹外,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8%,全民医保让更多的市民从中受益。
另外,从7月1日起,厦门市未成年人、农村居民和在厦就读的大学生参加医保,政府补助标准将由每人每年190元提高到300元,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50元提高到80元。(记者 李玉燕 通讯员 陈相秋)